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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回县城区部分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者:戴银彬
    2018-10-12 11:38:58   转载


    为切实缓解县城停车难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并经县人大审议、县政协协商通过,我县拟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对县城区部分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并采取市场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停车收费管理对外承包项目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授权,招投标单位确定为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隆回县城区部分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收费管理项目




    (二)项目经营模式:政府不投入、不兜底、不买单,由企业自负盈亏。




    (三)项目经营期限:经营期限暂定为5年,经营期满后,由政府决定是否续期,或重新招投标。




    (四)经营权费缴纳:经营期限内,按每个公共停车泊位每年100元的标准向县财政缴纳经营权费。




    (五)项目经营相关事项:




    1.拟收费道路:采取分期逐步推进的方式,先对县城区部分路段实施收费管理,其他路段视改造进度和交通现状需要,逐步纳入收费范围。拟收费道路:




    (1)桃洪路:桃洪东路万和路口至桃洪西路方大广场花瑶印象进口两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九龙广场西侧及后侧道路的公共停车泊位;




    (2)大桥路:隆回一桥红绿灯路口至神龙宾馆红绿灯路口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公共停车泊位,总工会路口至规划局门口一侧的公共停车泊位;




    (3)朝阳路:北山路口至农商银行路口一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4)桃花路:工商银行至建材市场转盘两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5)沿江北路:隆回二桥至紫霞园社区路口一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6)帽子石路:沿江北路至县公路局路口一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7)松坡路:坳街口至工商银行朝阳分行路口路段一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8)文体路:文体局路口至桃花路口一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9)洪塘街:红十字医院对面至荣兴国际路口一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10)新村路:老庵堂前至梨子园学校路口两侧机动车道公共停车泊位;




    (11)公园路:梨子园学校路口至保险公司路口一侧机动车道的公共停车泊位;




    2.收费时段:早上7:00至晚上7:00




    3.收费标准:30分钟内免费停车,超出30分钟的按每小时5元的标准收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取,每日收费最高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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